三水的老曾参加工作30余年,户口一早就挂在了政府下属的企业办,退休才发现自己社保竟未满15年。三水社保部门表示,老曾因长期是“临时工”,所以认定缴社保年限为13年6个月。老曾则认为自己是正式工,如此核定不公。遂起诉三水人社局。近日,该案在佛山中院终审,老曾的诉求悉数被驳回。
工作30年无退休金?
1969年至1999年,老曾在属原乐平公社企业工作。2011年12月,老曾达到了退休年龄,看到当年的同事都领到了退休金自己却没有,老曾感到纳闷。到社保部门查询得知自己社保竟然没有缴够15年。
按照规定,“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是办理退休并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的必要条件之一(缴费不满15年的将一次性结算)。就是说,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
今年1月21日,三水社保部门正式回复,经核查,老曾是从1985年开始缴纳社保费用的,截止到1999年4月,缴费期限为13年6个月。而老曾1999年离开单位后,以为自己工作了30年,早就缴够社保了,所以没有继续缴。三水社保部门称:1985年前,老曾是临时工,按照规定,不能视同为缴社保年限。
老曾向三水区人社局提起了行政复议。今年4月2日,《行政复议决定书》作出,维持了上述答复。
法院:临时工工龄不能视同缴费年限
老曾于是又将三水社保基金局起诉到了法院,要求撤销答复、行政复议决定,及补偿其2011年12月以来应付未付的养老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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