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您好!
我是北京户口,由于事业发展到四川成都工作了5年,在此期间单位也在当地给我缴存我的社保,但现在我本人计划回北京,请问我能否将此期间的在成都缴存的社保转回北京?如果可以需要的手续流程是什么?我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是算中断的还是连续的?对以后退休所领取的养老金或是享受的医疗保险会有什么影响?
谢谢!
处理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回复内容:
来信人:
您好,您发来的信件已收悉,现将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如果您属于本市城镇户口人员,在外埠工作并缴纳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在您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您可以将外埠的保险关系转入本市。具体办理手续和流程,您可以向本市参保地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咨询。
本市计算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是按累加计算。
依据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83号的规定,被保险人符合下列条件的,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