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试水”的顺利完成,让胡鹏和谢锋二人尝到了甜头。由于胡鹏没有社保系统的审核权限,为提高“业务量”和“业务效率”,他又找到了具有登记审核权限的单位技术工作人员胡金林。在利益的诱惑下,胡金林接受了胡鹏的邀请。
随着胡金林的加入,洪平也很义气地将“好处费”标准从每个客户500元提高到700元。就这样,录入、审核、出单,胡鹏、谢锋、胡金林三人在这条见不得人的“业务线”上熟练地操作着,从刚开始一批办理几十个客户、一百个客户,到最后一批办理702个客户,越来越肆无忌惮。
贿赂现场被抓
2013年4月25日下午,洪平、李婉邀约胡鹏、谢锋、胡金林三人到酒店吃饭。胡金林因为有事未到。席间,洪平将一个袋子交给胡鹏,“这批的辛苦费,您收好。”胡鹏欣然收下,扣下自己和胡金林应得的部分后,将剩下的17万元直接递给谢锋。
正当他们准备离开时,已经接到线索并秘密侦查的东西湖区检察院检察人员冲入房间,将胡鹏、谢锋、李婉抓获,并缴获现金46万元及大量手机卡、银行卡,扣押车辆2台(其中用赃款购置的车辆1台)。自此,这起社保领域的职务犯罪大案浮出水面。胡金林、洪平随后被抓获归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在2013年3月至4月期间,胡鹏、谢锋、胡金林利用其具有社会保险信息缴纳系统录入、审核的权限,与洪平、李婉勾结,先后帮助1200余名非武汉籍购房者违规办理社保缴纳证明,规避武汉市的“限购令”。为表示感谢,李婉、洪平共向胡鹏等三人行贿90余万元。
2013年11月7日,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对胡鹏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对谢锋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零九个月,对胡金林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同时还分别对三人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9万元和8万元。
目前,检察机关已对李婉、洪平以涉嫌行贿罪和滥用职权罪移送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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