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要“货比三家”
选择好需要的保险产品后,专家提醒消费者,各保险公司所售意外险产品之间在保额、门槛、生效时间、范围四个方面都有很大不同,有的价格相近保额差的的很多,因此大家在选择意外险时,应仔细看清承保范围与金额的不同再做决定。
比如,同样用55元买一年期个人综合意外险,购买太平洋(行情,问诊)保险的“个人意外综合保险”仅获得意外伤害5万元保额,而购买泰康人寿的“泰康e顺(2014)综合意外保障计划”则不仅有10万元意外身故保额外,还有1万元意外伤残保额,即使加上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和50元/天的意外伤害住院津贴才85.3元,而同样条件的太平洋保险的则需要112元,平安的需要111.1元,且这三款保险投保年限也各不同,太平洋保险投保年龄是16-65周岁(包含16和65)、平安保险投保年龄是1-65周岁、泰康人寿投保年龄是0(30天以上)-60岁,可续保到64岁。
附加险要“允理惬情”
刚才提到的意外伤害住院津贴是附加险,专家建议消费者,在购买意外险主险时,最好加上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等附加险,这是在受到意外伤害需住院时的经济补助,是一个独立的补贴,即使在不同公司购买,也可同时获得补助。所以,在购买意外险时,一定要考虑周全,不要因漏买、错买险种而不能获得理赔。
条款要“明察秋毫”
最后,还要注意保险合同的责任问题,一是保障责任:一般来说,所有的意外险都包含意外身故理赔金。但是部分险种还包括意外伤残理赔金和烧烫伤理赔金,甚至特殊情况下的双倍理赔金,这样的险种更加全面,当然,价格也要相对高一点。二是除外责任:每个公司的除外责任都多多少少有点差异,但都不是常见的情况,不算最重要,但是在购买后要注意看看,避免以后理赔的时候出现纠纷,常见的除外责任有战争、核辐射、醉酒驾驶、攀岩、潜水、户外运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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