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158。6元、失业保险费69。52元。
2。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695。2元、失业保险费41。71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463。4元、失业保险费27。8元。
4。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39。02元、失业保险费4。63元。
(二)医疗保险
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283。86元;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40。56元。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