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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关系科
负责公务员申诉案件的立案、调查、审理、处理和执行,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指导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协调工作,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实施规范,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派出庭的管理;拟订劳动关系调整制度和劳动合同、集体劳动合同的实施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劳动关系处理工作;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负责有关信访、举报、投诉的受理和处理工作;负责局有关信访和劳动人事关系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负责企业实施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工时制的审批工作;审核区属企业关闭、破产、改制等职工分流安置方案,指导协调区属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指导劳动标准制订工作;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相关政策。
拟订劳动监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制度和执法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劳动保障执法检查和年审;会同有关部门查处重大劳动违法案件和处理劳动关系方面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负责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体系和网络;依法行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权,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理和处罚;负责劳动监察工作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组织劳动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实施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监督企业工资支付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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