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回复,市民彭小姐并不满意。她说:“我们总不能为了报销,每当孩子一生病,一发烧,我就要把孩子从老家接过回深圳看病。”
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潘翔表示,深圳流动人口多,无论成人还是少儿参保人,提高医保异地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显得尤为重要。
深圳市政府近期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新办法将市外医疗机构的住院起付线由原来的400元调整为已按规定办理转诊或备案的为400元,未办理转诊或备案的为1000元;降低了自行转诊人员的自付比例,对自行转诊人员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外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人员,医疗保险报销时基金支付比例由原来降低20%、40%调整为分别按新办法规定支付标准的90%、70%支付,个人自付比例减少约10%。新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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