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绵阳日报》、《绵阳晚报》、绵阳电视台及其他新闻媒体;
3.新闻发布会。
(二)依申请公开
1.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填写《绵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通过门户网站下载)。
申请人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证明文件的原件(非当场申请的可用复印件、传真件),向受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
(1)当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提交申请表,当场提出申请。如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但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盖章予以确认。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相应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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