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常见也是最重要的意外附加险即意外伤害医疗附加险,可以按照合同规定,针对被保险人因意外受伤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赔付。
另外,中德安联的保险专家提醒消费者,市场上也有专门针对公共交通工具的附加险,对在乘坐交通工具过程中发生的意外风险给予双倍意外险保额的赔付,可以作为应对出行风险的额外补充。一旦意外不幸发生,与主险并不冲突且将累计赔付,可以为投保人提供高额的经济补偿。举例来说:一个消费者投保了10万保额的意外伤害保险,如果再附加一份联众附加双倍给付意外伤害保险(2005),那么如果投保人不幸在乘坐交通工具的过程中而发生意外身故或全残,将可以获得20万的保险赔付,而此保险组合的保费将比单独投保20万保额的意外伤害保险更便宜。
交通意外险切记要“激活”
近段时间的交通意外事故给很多出外的市民都敲响了警钟,但是在成都市内的多家长途汽车站内,记者看到,很多市民在随车票购买的保险之后,却往往没有马上激活或者是填写回执交回售票处,因此这样的“保险”也就根本没有生效。
据了解,根据《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经营标准》的要求,保单应当载明下列信息:保险公司名称、保险产品名称、投保人姓名或名称、被保险人姓名、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期间、免责条款提示、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和保单查询方式。
一位保险人士告诉记者,现在大家都说理赔难,一般是指资料不全的保单进行理赔的时间较长,《保险法》对理赔时效有明确的规定,保险公司对理赔时效也有非常明确的承诺,如果乘客未填写回执单,又不按号入座,保险公司很难认定乘客是否乘坐当天当班客车,被保险人拿到赔款需要耗费更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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