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广东省2011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763元、云浮市2011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516元,以及社会保险有关政策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本市2012社会保险年度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
(一)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的调整。2012年度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为本省2011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763元的50%,即1881.5元(按1881元执行),上限至本省2011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763元的300%,即11289元;高于1881元的按实际工资为缴费基数,超过11289元以上部分的不计征养老保险费。2012年度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11年度的15%调整为14%,个人缴费比例不变。
(二)养老保险待遇的调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养老保险待遇按新的基数调整;养老金在今年1月已经调整,这次不作调整。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调整
(一)缴费基数的调整。2012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不再以本省2011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作为缴费基数的下限,调整为以本市2011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516元的60%,即1509.6元(按1510元执行,下同)为缴费基数的下限,上限至本市2011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516元的300%,即7548元。高于1510元的按实际工资为缴费基数,超过7548元以上部分的不计征医疗保险费,缴费比例不变。
(二)年度内最高限额由原来的148536元调整为1811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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