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购买后,消费者还须做到以下几点。
有效利用“犹豫期”
为确保客户投保纯属理性和自愿,保险公司都会为新客户提供一段犹豫期来对自己的投保行为做冷静的考虑。犹豫期内,投保人有权要求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在扣除工本费后将全额退还已收保费。犹豫期一般为投保人签收保单后的10天。如果发现保单条款规定与保险计划书或营销员陈述不符,或者经冷静考虑认为自己投保的险种、期限、费率等不合适,则应尽快在犹豫期内解除合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认真对待回访
保险新单回访,是保险监管部门为强化保险公司的售后监督责任做出的有关要求。为有效保障保险消费者利益,自2007年起,北京保监局要求在京保险公司对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新单业务都要进行100%回访。回访的主要内容是向投保人核实销售人员销售过程中是否如实介绍保险责任、犹豫期权利、退保损失等重要内容。未来发生纠纷时,回访录音或相关面访材料将作为核实销售行为是否合规的重要证据。因此,投保人在接到回访电话或接受当面回访时,应认真回答,不要随意敷衍或轻率做答。
妥善保管保单
当决定长期持有保单,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妥善保存保险单:将保险单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并记下公司名称、险种名称、保单号码及保险金额。如有遗失或损毁,可申请挂失、补发。保险单是购买寿险的主要凭证,在向寿险公司索赔,申请变更合同内容或其他服务时,必须要提交保险单。2.将投保情况告诉受益人,以便将来发生风险时受益人能及时领取保险金。3.按时缴纳续期保费,避免因未及时缴纳保费导致保单失效。4.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如果联系方式、住址发生变更时,要及时通知寿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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