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广州发生的一起车祸理赔事件引发了投保者对保险的巨大疑问:广州市民张先生在不同的保险公司分别购买了同性质的保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金额各为5万元。前段时间,他开车撞了人,对方在抢救无效后死亡。而出事的时间正好两份保单都在有效期内,因此,他找到保险公司理赔,但两家公司给的答复都是:要么放弃其中一家,由另一家赔偿5万,要么两家各赔2.5万,总额还是5万。这引发了张先生的质疑,为什么多份保单却得不到多份赔偿?
由于该事件具有极强的典型性,记者也就此问题对本地保险公司进行了深入的采访。昨日,某保险公司理赔部经理高志阳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他提醒消费者,买多份保险未必得多重赔偿。
不可获多重赔偿的保险
车险
重复投保不能得多重赔偿
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这句条文并不难理解,高志阳举例,比如一台价值10万元的轿车,购买盗抢险,那么保险人购买保险金额不能超过10万元。“曾经遇到过个别的案例,一辆车父子两人平时都开,父亲在儿子不知情的情况购买了一份保险,儿子又购买了一份。但如果车辆真的丢失,也不会因为这辆车有两份盗抢险,就会得到20万元的赔偿。两家保险公司会按照比例分摊。总之,保险人得到的赔偿保险金的总和是不会超过保险价值的。”高志阳说,相关条文的规定就是为了规避误投保或动机不纯的投保。
高志阳还举例,车险中其他险种也不会发生多份保险多重赔偿的结果,否则属于保险人骗保。例如,车主为同一车辆购买了两份商业三者险,分别为10万元和20万元,在事故中对三者造成的损失为10万元,两家保险公司按比例分摊。如果损失为30万元,则一家赔偿10万元,另一家赔偿20万元。
高志阳提醒投保人,交强险重复购买也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一旦发生事故涉及赔偿,按顺序后投保的那一份是无效的。车险属于财产险的一种,重复保险不能够得到多重赔偿。
房屋保险
房屋一旦全部损毁保险公司按比例分摊
我们常见的其他财产险,如为房屋购买保险也同样多份保险不得多重赔偿。我省某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魏家凤举例,投保人给价值60万元的房子购买保险,在一家保险公司的保险金额为40万元,在另外一家保险公司的保险金额为80万元,一旦房屋全部损毁,两家保险公司会按照比例分摊,分别赔偿20万元、40万元,而不会按照保险金额各自分别赔偿。
魏家凤说,财产险的赔付坚持损失补偿原则,否则投保人就会获取额外利益,容易诱发道德风险。“保险对于投保人来说是一份保障,赔偿的是被保险人的损失,而不是从中获利。如果被保险人的损失一经得到赔偿,那么其他的保险公司或其他的保险是不会进行重复赔偿的。各家保险公司均进行赔偿的,但总和不会超过被保险人的损失。”
医疗险
保险金总和不会超住院期间花销
保险行业常说的一句话是,多一份保险就多一重保障。读者杨先生曾为自己在不同保险公司购买了3份医疗险,各投保1万元,之后因住院产生了8000元费用,他以为每家保险公司都会给他8000元的赔偿,而实际上3家保险公司总共给出的赔偿为8000元。这让杨先生很困惑,“我买保险花了3份的钱,为什么却得不到相应的3份赔偿?”杨先生认为,他购买的保险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对于杨先生提出的质疑,某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魏家凤则表示,医疗险也只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保险金总和不会超过住院期间的花销。在各家保险公司的医疗费用保险条款中,均明确要求提供医疗费原始凭证作为获取医疗费赔偿的必要条件,复印件或其他收费凭证均不被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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