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务工人员在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可先到参保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一张参保缴费凭证。然后在新参保地参保缴费后,再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接续申请,同时提交参保缴费凭证及相关资料。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接到申请,审核、确认符合转移接续条件后,就会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基金接续联系函》。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接到接续联系函后,就会按规定为参保人员办理相关信息和基金转移手续。
下面金投保险网小编以厦门为例,为您介绍异地社保转移相关知识。
厦门异地社会保险关系转入办理条件:
一、申请异地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1、申请转入时具有本市户籍且距到达法定退休退休年龄一年以上的,须正在或曾在我市以单位职工身份参保(正在以单位职工身份参保的,现单位为申请人缴纳的社会保险须按规定及时缴交并已到账)方可提出申请;
2、申请转入时具有本市户籍且距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一年以内的均可提出申请,若从来未在本市参保的人员,应先到地税部门登记个人信息,待5个工作日以后方可提出申请;
3、申请转入时为外地户籍的,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方可提出申请:
A.申请转入时的年龄不得超过规定年龄;
B。正在本市以单位职工身份参保(即现单位为申请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已按规定及时缴交并已到账,下同)。
4、第3条所提及的“规定年龄”均指男满50周岁的当月、女满40周岁的当月,即男满50周岁的次月起或女满40周岁的次月起即视为超过规定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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