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下半年,佛山市高明区部分全征地农民被通知只要掏最高不超过5.3万余元就可以购买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医疗五险,简称“大社保”;纳入“大社保”后,政府将给予一次性补贴5602元,此外,还可以在接下来的两年里领取2.5万元左右的失业保险金。
这对于一些全征地农民来说,简直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高明荷城街道、杨和镇、明城镇、更合镇一街三镇4002名农民急忙掏钱购买。可就在坐等收益之时,他们被告知,必须退掉工伤、失业、生育、医疗四险,只能选择购买养老保险。一买一退,虽然农民们已经可以享受补贴,购买他们渴望的养老保险,但是本来很大的“馅饼”突然变小了,他们难免怨声四起,甚至指责这是社保部门为骗取资金及利息的一场骗局。
记者采访发现,有的农民“四险”退款已经到账,但5602元财政补贴未到账;有的则退款和财政补贴均未到账。
为何让全征地农民购买了五险并承诺了收益,之后又“反悔”要求退掉部分险种?27日,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作出回应称,由于该局对市里下发的一份文件的理解与上级有偏差,才导致了这次“乌龙”。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区有5万多名全征地农民,由于这些农民以前的参保意识不强,多数人未购买社保。
这位负责人介绍,2005年,原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曾下发一份《关于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处理意见》,简称206号文。根据206号文,以前在企业工作、与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全征地农民可以补缴社保费用,“但是,因为高明区比较穷,2005年文件出台后,仍有不少全征地农民未参保”。记者获悉,符合条件的全征地农民参保,按规定政府要补贴5602元,这对财力微弱的高明而言是一笔巨大的支出。
据称,该局调查发现,近来农民对社保的认识有所提高,购买社保的愿望比较强烈。于是,决定大规模执行206号文,让曾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征地农民补缴社保费用,购买五险。由于有206号文,该局此次并未向市里申报,也未做方案。
宣传工作从2013年6月开始启动,至当年底,共有4002名符合条件的农民购买上述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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