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定点医院对病历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人员在审核表上填写意见,加盖专用章后送回赣州市医保局备案。
6、符合特殊慢性病认定条件的,由赣州市医保局负责通知参保人员。参保人员从认定的次月1日起可以到异地定点二级以上医院享受门诊相关医疗待遇。
办理时限
参保人员随时申报,复核工作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
温馨提示
门诊特殊病种申请须在本人选择的异地定点二级以上医院进行。
赣州市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核定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