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保险网小编介绍,以杭州职工社保为例,具体的杭州职工社保缴费基数如下:
1、杭州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用人单位每月按单位缴费基数的14%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基数按当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计算确定。计算单位缴费基数时,职工个人当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入;高于300%的,按300%计入。有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单位缴费基数按本单位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职工个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基数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按其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确定,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高于300%的,按300%核定。
依照本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就业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每月按个人缴费基数的1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雇主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其本人全额缴纳;雇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本人按缴费基数的8%缴纳,其余10%由雇主缴纳。
个人缴费基数按参保人员上年度月平均实际收入(月平均工资)确定,上年度月平均实际收入(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0%的,按80%核定;高于300%的,按300%核定。
本办法实施后,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新增征地农转非人员(含撤村建居人员,下同)应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财政给予缴费补贴。
市区征地农转非人员按缴费基数的18%一次性缴纳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按缴费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确定。年满60周岁以上的人员,可选择降低缴费标准,自60周岁起,年龄每增加一岁,一次性缴费额降低5%,依次递减至70周岁,70周岁后不再递减。财政按缴费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市区征地农转非人员已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参保缴费的,同等享受财政补贴。
2、杭州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以当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以下简称单位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确定在6%—15%之间,具体标准由各统筹地确定。
计算单位缴费基数时,职工当年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省平工资)300%以上部分,不计入单位缴费基数,低于60%的,按60%计入。
在职职工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职工医保费,由用人单位按月代扣代缴。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省平工资300%的,按300%核定缴费基数,低于60%的,按60%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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