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今年市政府的58件实事之一,“一老”、“一小”、无业居民三类保险将整合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且建立门诊报销制度。今后,本市的医疗保险将根据是否参加工作,将参保人员分为职工和居民两大类,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老”、“一小”以及无业者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昨天,市人力社保局公布,从明年1月1日起,本市150万城镇居民将享受门诊报销待遇,实现持卡就医、即时结算。115万张居民社保卡今起发放。
2011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限为本月6日至2011年2月28日。为确保参保人员明年1月1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市人力社保局提醒居民,尽可能在12月30日前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居民医保报销比例50%
此次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首次为“一小”和无业居民建立了门诊报销制度,最高支付2000元。根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情况,城镇老年人、学生儿童和无业居民门诊报销起付标准统一为65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数额为2000元。
“一小”缴费增加50元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规定,“一老”个人缴费每年300元,无业居民个人缴费每年600元,这两类人群的缴费标准与过去一致。“一小”个人缴费每年100元,较原政策适当提高了50元。
财政补助每人每年460元
此次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统一了财政补助标准,按每人每年460元进行补助。现行财政补助是按人群以不同标准补助。“一老”每人每年补助1500元;“一小”每人每年补助50元;无业居民每人每年补助100元,三类人群年人均补助240元。这次调整为不再按人群划分,而是按统一的标准予以补助,即:每人每年补助460元。财政每年增加3。2亿元,补助达6。9亿元。这一补助标准与新农合相同。
参保缴费时间统一
此次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统一了参保缴费时间。今后,城镇老年人、学生儿童和无业居民参保缴费时间调整为每年的9月1日至11月30日缴纳下一年度的医疗保险费,自次年的1月1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超过参保缴费期限的,不再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由于今年是《办法》实施的第一年,所以今年的参保缴费的时间为本月6日至2011年2月28日,在此期间参保缴费就可以在2011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医保部门提醒,因为马上就要为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发放社保卡,为了避免没有社保卡还要走手工报销的繁琐程序,因此建议参保人员尽量在本月办完参保缴费手续。
重残人员可免费享受待遇
据介绍,现行制度中无业居民中的重度残疾人员个人缴费由残保金支付,城镇老年人和学生儿童中的重度残疾人员个人缴费由个人缴纳。此次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后,重度残疾人员个人缴费统一由残保金支付,个人不用缴费也可以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进一步减轻了“一老一小”重度残疾人员的个人负担。
为确保享受免缴费政策人员能及时参保,《办法》规定: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城镇老年人、学生儿童、城镇无业居民、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城镇优抚对象、见义勇为人员,由区县民政部门负责组织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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