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审核参保职工市内住院、转诊转院、异地急诊医疗费用情况;审核门诊大病、特殊疾病的医疗费用情况;对“三个目录”进行微机管理;核查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政策执行情况;接待参保职工的咨询、投诉。
3、基金结算科
工作职责: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和结算合同,每月按时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结算门诊、住院医疗费用;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及时与参保职工结算转诊转院或因公外出和探亲期间因急诊而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期拨付异地安置、长期异地居住的退休(职)人员和因工作需要驻外工作一年以上的在职职工实行年度定额包干的基本医疗费用;负责对大病、特病患者门诊医疗费用的结算工作;负责大额医疗费用结算工作,并根据协议,将有关结算材料交商业保险公司并由其按规定给付。
4、离休干部医疗保险管理科
工作职责:负责征缴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费、发证、发卡及年度审核工作;负责审核、结算离休干部在定点医院所发生的门诊及住院医疗费用;负责审核、结算离休干部在异地安置、异地就医、转诊转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负责处理离休干部的来信、来访及接待、解释工作;负责向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离休干部参统的有关信息及医疗费用发生额、诊疗人数、人均费用等相关数据,及时编制月报、季报、年报;负责处理离休干部换卡、换证、修改秘密、病故减员、注销磁卡、异地就诊备案等一系列日常工作;负责整理、装订、离休干部医疗费用相关资料并存档;负责督促、检查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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