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总量控制之下,对于持居住证的非户籍人口所提供的公共服务各地也有所区别。
上海为居住证持证人可享受子女义务教育、证件办理、基本公共卫生、资格评定等公共服务。同时,上海为居住证持证人设置了积分制度,满足标准分(目前为120分)的持证人则享受除低保、经济适用房以外与户籍人士等同的福利待遇,例如子女参加上海高中入学考试和在上海高考、配偶及子女参与本市社保等服务等。
而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保满5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子女方可与户籍学生同等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
而北京居住证持证人享有的相关公共服务和便利,目前尚未公布,具体办法由市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聂日明认为,非户籍人口公共服务并不依靠居住证制度,居住证和积分落户根本目的在于控制人口,户籍以及为获取户籍而必须的社保缴纳年限在居住证和积分落户中的广泛使用,已经开始阻碍了劳动力的跨省自由流动,日益侵蚀全国统一的市场格局,势必影响劳动力资源的配置效率。但居住证对于促进户籍制度消亡仍可作为次优策略。
叶裕民则指出,出于降低城市管理成本、治理环境污染的考虑,控制人口和户籍是必要的,不过人口控制的关键还是控制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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