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富阳撤市设区后,25项民生项目已与主城区同步并轨,受益群众达到20万人。今年,撤市设区带来的民生红利将持续释放。
新年伊始,富阳区人力社保局调整出台了社保权益互查互认、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等9项社保民生政策。
因为去年调整的25项政策优先保障老弱幼残等弱势群体,今年调整的政策普惠面更广哦。
实现“四地”社保权益互查互认
从2016年1月起,通过建立与杭州主城区及萧山、余杭四地互认规则和信息化手段,实现四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权益互查和符合条件人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权益记录互认的便捷服务机制。
今后,可以在任何一地实时查询四地范围内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信息和待遇享受信息查询,提升社会保险服务经办一体化水平,方便群众尤其是异地参保人员的社保办理。
建立“四地”医保定点医院互认互通
为了进一步满足我区参保职工共享主城区优质医疗资源的需求,同时方便来往富阳、萧山、余杭和主城区四地的老百姓看病配药,在原来部分大医院刷卡看病的基础上,将四地的医保互认互通范围扩大到所有民办和非营利性医院(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共将有900余家医疗机构加入。
注意:这项新政预计2016年7月正式实施。
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一是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原来财政每人每年补助500元标准提高到700元,受益人数预计达42万人。
二是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待遇。门诊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等级的医院分别提高5-10%。
其中,富阳区三级医院起付线300元以上按25%比例报销,二级医院按35%比例报销;
社区及其他民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55%比例报销;
富阳二院和三院门诊300元以上按50%比例报销;
在社区首诊签约服务和经转诊的不设门诊起付线。
同时,取消门诊报销封顶线1万元。
加大困难人员医疗求助力度
从2016年1月起,对持有效期内《低保证》《残保证》《特困证》或二级及以上《残疾证》的人员,住院救助比例由60%提高到70%;
对持有效期内《困难家庭救助证》《低收入农户》的人员,住院救助比例由50%提高到60%;
对因病致贫人员,超过2万元以上部分按50%比例救助。医疗救助金最高限额由8万元提高到10万元。
建立商业保险远程诊疗会诊系统
为了让我区群众快速便捷地享受到更优质的医疗服务资源,2016年将通过政保合作第三方建立起远程会诊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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