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共济 杭州市民卡APP开通社保查询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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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今天起,杭州市主城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其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可以共济给同样参加杭州主城区基本医疗保障,且医疗保障待遇正常的近亲属:配偶、子女、父母。
个人医保账户家庭共济
医疗保险作为社保的其中一部分,在我们的生活中发挥了很大作用。按照过去规定,个人医保资金只能用于个人看病买药,不能用于其他人,如果冒然动用,甚至可算为诈骗。
据了解,2016年浙江省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收入229亿元、支出183亿元,当年结余46亿元,累计结余360亿元。300多亿医保金沉淀在账户上,表明医保金的使用绩效不高。个人医保资金不能共用的弊端显而易见:一方面是“沉睡”个人资金浪费了财力;另一方面,家庭成员不能共用,导致很多家庭入不敷出、因病返贫。
根据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历年账户调整完善的相关文件精神,自2017年3月1日起,参保人员可按照“自主、自助”原则共济本人的历年账户余额,也就是说,持杭州市民卡(
医保卡)的市民,其医保余额可以给家人使用了。
1、医保共济可以共济给谁?
参保人员可通过自助方式,自主决定将本人的历年账户资金余额划转至一个或多个近亲属(含配偶、子女、父母)的个人历年账户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其他未建个人账户的参保人员,可根据家庭共济需要设立个人账户。共济后的个人账户资金,所有权同步转移,其使用、结转、继承等按照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历年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2、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使用医保账户共济功能?
目前医保共济实施地区包括杭州市区。医保账户共济的转出人必须是职工医保,且必须当前医疗待遇正常;转入人除了离休干部,其他类别参保用户只要满足当前医疗待遇正常,均可以被共济转入。
3、医保历年余额怎么使用?
医保个人账户当年结余部分,按规定计息后转为历年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符合医保开支范围,按规定应由个人承担的普通门诊、规定病种门诊和住院医疗费。如今这部分金额可用于共济。
4、个人账户历年资金使用范围怎么扩大?
在现有个人账户历年资金使用范围的基础上,杭州医保还进一步扩大了个人账户历年资金使用范围,如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历年资金超过4000元以上的部分,可以购买商业
健康保险产品。
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费用,可凭相关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单、原始发票,至统筹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