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青岛市人社局发布2017社保惠民十件实事,其中包括统筹调整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拓展社会保障卡功能、年底前实现异地安置退休人员跨省就医住院费用直接联网结算等。
调整离退休人员养老金
按照国家、山东省统一部署,适时适当提高保障水平,统筹调整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伤1-4级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标准,调整工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及时足额发放,扩大人民群众获得感。
跨省就医直接联网结算
完成异地安置退休人员跨省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解决参保人员跑腿垫资难题。按照国家部署,积极做好我市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院与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对接,年底前实现异地安置退休人员跨省就医住院费用直接联网结算。
实施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推进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落地实施,制定补充医疗保险目录及管理办法,加大对重特大疾病保障力度,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鼓励商保公司开展团体和个人补充医疗保险,研究改革医保个人账户制度,发挥商业保险补充作用,确保制度可持续发展。
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在全国率先试点将重度失智老人纳入政策保障。做好重度失智老人“失智专区”护理试点工作。大力推进农村护理保险业务,扩大农村受益群体。
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
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政策。继续落实参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8%、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分别降至1%和0.5%、工伤保险平均缴费比例降至0.57%的政策,减轻参保企业和职工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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