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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2016年度社会保险信息披露的通报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条、《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314号)和《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保人社发〔2015〕252号)的要求,现将我市2016年度社会保险信息披露情况通报如下: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24日

  ①数据来源: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情况来源于社会保险统计报表2016年年报。基金情况来源于社会保险财务报表2016年年报。

  ②指标说明: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是指报告期末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由企业等单位职工(含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职工、公益性岗位职工等),个体工商户雇主及其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按规定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长期待遇的离休人员构成。其中:企业职工参保人数是指企业等单位中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人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人数是指个体工商户雇主及其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

  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人数是指报告期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统账结合和单建统筹基金)的职工人数和退休人数的合计。

  参加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是指报告期末,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经办机构参保登记并建立当年缴费记录)的人数,由成年人和学生儿童参保人数构成,包括城乡统筹参保人数。

  参加失业保险人数是指报告期末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数是指报告期末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长期待遇的人数。

  领取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人数是指报告期末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长期待遇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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