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甘肃省发展劳务经济工作表彰会议在兰州召开。“十二五”期间,甘肃省须努力实现每年稳定输转农村富余劳动力500万人以上。
依照规划,甘肃省将抓好国家级、省级劳务输出工作示范县建设,大力推进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劳务输出模式。做好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组织引导我省农民工参与省内重大项目建设。
此外,还将扩大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覆盖面;研究建立农民工医疗保险续接办法;落实甘肃省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将高危行业农民工全部纳入工伤保险。
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新型劳动者
会议对在发展劳务经济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劳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农民工明星和优秀回乡创业带头人给予了表彰奖励。省委常委、副省长刘永富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刘永富强调,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须从为“十二五”期间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增长12%作贡献的高度,从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农村工业化和加快城镇化进程的高度,深刻认识发展劳务经济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培训,努力培养一大批有文化、有技能,适应市场需求的新型劳动者;
抓好基地建设,拓展我省农村富余劳动力输出到经济发达地区的渠道;切实抓好品牌推介,展示甘肃劳务叫得响、信得过的品牌形象,增强甘肃劳务竞争力和影响力;
抓好服务,着力做好公共服务工作,努力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使农民工放心务工、安心创业;抓好就业创业扶持,进一步健全鼓励、引导、支持回乡创业的工作机制,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
全省劳务经济实现三年翻番
据了解,我省2010年底实现了全省劳务经济三年翻番的目标。全省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由2007年的391.4万人增长到2010年的516.9万人,年均增长9.7%,劳务收入由2007年的200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468.3亿元,年均增长32.7%以上。2008年以来累计境外输出3.9万人。
依照我省“十二五”期间劳务经济主要目标,我省将努力实现每年稳定输转农村富余劳动力500万人以上。力争在“十二五”末,输出技能型农民工达到200万人、占当年总输出人数的40%,其中持证人数达到100万人以上,持证率占50%。
人均年劳务收入达到1.3万元;每年境外务工人数平均达到2万人以上,5年累计超过10万人。全省重点扶持形成50个具有甘肃特色的劳务品牌,回乡创业总人数增长一倍,达到5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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