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工伤保险 > 正文
 
宁夏将国企老工伤人员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近日,宁夏召开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决定从4月1日起分为三类区提高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为900元;而且确定在10月底前将全区2.8万国旗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

  会议审定通过了《关于做好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等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有关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老工伤人员纳入范围具体界定为:

  2010年12月底之前,由国有、集体企业和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待遇的“有单位的老工伤人员”,和在国有、集体企业关闭破产改制时没有按政策规定解决工伤保险待遇的“无单位的老工伤人员”。

  今年4月底前,首先将国有企业有伤残等级的老工伤人员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10月底,国有企业其他老工伤人员和集体企业、原国有集体改制企业和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老工伤人员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并享受待遇。保险统筹基金将以单位缴费为主、统筹基金调剂和各级财政补助为辅。

  王正伟指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目的在于进一步缩小职工工资收入差距,较好地体现公正公平分配原则,有效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收入权益。

  今年,自治区政府已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列入2011年民生计划为民办实事之中,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将这些工作落实好,为群众谋更多福祉。

  王正伟要求,《关于做好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等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有关工作的实施方案》的实施要以国有、集体企业为重点,以企业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筹集资金。

  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新老政策衔接工作,避免引发新的矛盾,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资委、财政厅等相关部门要成立领导小组,协调配合,细化责任和工作,统筹解决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的历史遗留问题。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