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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认定工伤有哪些认识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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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工伤保险认定工伤包括3大认识误区:违法受伤都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就不再承担相应工伤保险待遇;职业病只要单位承认,就无须工伤认定。如果单位未在法定期间内申请工伤认定,则承担该期间的医药费用;即使参加工伤保险,但其中还有部分是必须由单位支付的费用。

  专家解读:违法受伤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虽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员工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不得认定为工伤。但认定工伤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核心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原则上工伤的认定不追究员工本人主观有无过错,因此一般的工伤事故即使是员工故意违反企业的操作规程或行为规范造成,只要不是自杀或自残都应当认定为工伤。

  因此,工伤的认定首先适用无过错原则,再排除员工因自杀、自残、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等法定情况。根据这一原则,上下班途中的机动车辆事故不区分员工本人责任的大小,一律认定为工伤,即使本人全责也是工伤。只有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驾驶无证车辆等严重违法行为导致伤亡,才被排除在工伤认定范围之外。上述案例中的张某应认定为工伤。

  误区二: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就不再承担相应工伤保险待遇

  案例:单位为钱某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中包括工伤保险。钱某在工作中被压伤骨折,并被认定为工伤后,单位明确告诉他,所有费用都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单位将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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