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的工伤补偿金一直拖着不给,在法院强制执行后还极不配合,直到要被司法拘留时,这名“老赖”才怕了。
工伤补偿金一直不付清
2009年10月19日,来自宁海的孙女士与江北一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做冲模车间的注塑工。一个月后,孙女士不幸发生了工伤。工伤发生后,公司先后支付了14000元医疗费,但拒绝支付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等。
孙女士向江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该公司支付工伤补偿。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协议。江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遂作出了仲裁调解:公司支付孙女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等共计3万元,并于2011年1月15日履行完毕。
但在指定期限内,公司只支付给孙女士9000余元补偿金。无奈之下,孙女士于2011年1月17日,向江北区法院申请执行。立案后,江北区法院于当月19日向该公司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责令该公司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工伤补偿金支付义务。
公司想尽办法赖账
收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后,该公司仍不履行义务,并想尽办法赖账。先是把之前支付给孙女士的14000元医疗费,说成是孙女士向公司借的生活费,要求孙女士归还,并列举了一些“证据”,证明已经向孙女士支付了相应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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