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工伤保险 > 正文
 
郑州事业单位9月起为职工缴工伤保险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从9月1日起,郑州市事业单位要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全市将有4316家单位共15.7万人参保。12月31日前,这些单位应当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已经为职工参保的单位不再重复办理参保手续。

  工伤认定

  事业单位在30日内提出申请

  事业单位等组织的职工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事业单位等组织应积极救治,并在3日内用书面、电话、传真等形式向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于30日内向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事业单位等组织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办理工伤确认手续,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当时已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认定的,提供与所在单位存在人事或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原始认定结论及档案、医疗诊断证明以及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未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认定的,提供与所在单位存在人事或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事故发生当时的医疗诊断证明、病历复印件、证人证言,及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

  办理确认手续后,可持确认手续等资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事业单位等组织工伤人员职工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组织鉴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如何就医

  应当前往协议医疗机构就医

  参保事业单位等组织的职工遭受事故伤害的,应当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医疗机构抢救,脱离危险后及时转到协议医疗机构医治。

  异地发生事故伤害在外地医疗机构急救的,脱离危险后应按规定转入本市协议医疗机构治疗。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前,应由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医疗就诊介绍信。

  经协议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可以到统筹地区以外的医疗机构就医。

  工伤职工医疗期满后,需进行康复治疗的,应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诊断证明等相关资料和证件,到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请手续,到协议康复医疗机构治疗。

  工伤职工需配置辅助器具时,应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表等相关资料和证件,向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到协议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配置。

  协议医疗机构有哪些?参保人员可拨打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咨询。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