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
事业单位在30日内提出申请
事业单位等组织的职工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事业单位等组织应积极救治,并在3日内用书面、电话、传真等形式向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于30日内向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事业单位等组织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办理工伤确认手续,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当时已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认定的,提供与所在单位存在人事或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原始认定结论及档案、医疗诊断证明以及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未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认定的,提供与所在单位存在人事或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事故发生当时的医疗诊断证明、病历复印件、证人证言,及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
办理确认手续后,可持确认手续等资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事业单位等组织工伤人员职工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组织鉴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如何就医
应当前往协议医疗机构就医
参保事业单位等组织的职工遭受事故伤害的,应当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医疗机构抢救,脱离危险后及时转到协议医疗机构医治。
异地发生事故伤害在外地医疗机构急救的,脱离危险后应按规定转入本市协议医疗机构治疗。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前,应由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医疗就诊介绍信。
经协议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可以到统筹地区以外的医疗机构就医。
工伤职工医疗期满后,需进行康复治疗的,应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诊断证明等相关资料和证件,到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请手续,到协议康复医疗机构治疗。
工伤职工需配置辅助器具时,应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表等相关资料和证件,向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到协议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配置。
协议医疗机构有哪些?参保人员可拨打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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