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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出台保障农民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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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据了解,在建筑工地上,不少农民工从事高强度、高风险工作,但因工作流动性大,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保险权益往往得不到有效保障。

  南宁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告诉记者,农民工从决定打工伤官司到拿到工伤认定证明,通常需要两个月左右。而一个外来的工人一旦打官司就会被赶出来,没吃没住,基本生存权都得不到保障,维权就只能是空谈了。

  新规出台保障农民工权益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近段时间以来,该厅陆续收到区内各地来文请示,建筑施工企业该如何缴纳意外伤害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根据《建筑法》、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有关规定,经研究后该厅下发了通知,要求我区建筑施工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和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

  该负责人表示,以上两项费用均已计入我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中。在施工承包合同备案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进行审核。“这无疑为农民工的安全上了一道"安全阀"。即便民工在各工地间频繁流动,其保费支付也能得到保障。拥有综合保险的建筑民工,可享受工伤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待遇。一旦发生工伤事故或住院治疗,由保险公司向民工支付部分或全部赔偿、治疗费用”。

  记者获悉,为杜绝施工单位在招投标时故意漏报、少报用工人员,今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工地,并要求工地项目经理出示施工人员“花名册”。一旦查实工地有非法用工或故意漏报用工人数的现象,将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同时记入信用记录“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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