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劳动保障局公布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在这五大社会保险中,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需要个人缴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则为单位缴费,个人无需缴纳。
A.养老保险
个人参保可按月、半年、一年缴费
如在企(含私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以本人实发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如缴费基数低于设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社平工资60%的,以社平工资的60%为基数),以28%的缴费比例(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者了解到,2008年度南昌市在岗职工社平工资为2141元/月。
如以个体身份参保的,则以设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社平工资为缴费基数,以20%的缴费比例,可按月、半年、一年缴费。
B.失业保险
工资总额包括奖金、加班费等
缴费单位按其参加失业保险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缴费个人按照本人工资总额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据悉,单位工资总额指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指由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不包括其他来源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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