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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费只是单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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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最近万州区政府办公室发出通知,从下月1日起,万州区所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都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体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不参保单位将承担法律责任

  这个规定是不是可参保可不参保?万州区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称,肯定是必须参保,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据了解,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待遇大幅度提高了:因工死亡职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从原来的48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提高到按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发放,是原来标准的2倍多;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调整1至4级、5至6级和7至10级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原标准基础上分别增加了3个月、2个月和1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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