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泰州市社保部门根据泰州市经济发展水平和企业职工工资水平,确定这部分用人单位按每人每月6元的定额为参保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费用交纳周期为6个月一次。如6个月后该职工仍在本单位工作的,单位要继续为其一次性再缴纳6个月的工伤保险费用,参保职工流动到新的用人单位,则由新单位续缴。
据悉,截至上半年,泰州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已达73.82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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