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参保单位的工伤职工进行待遇核准的应出具:
1、《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
2、《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确认结论》;
3、《工伤证》;
并填写《北京市工伤职工登记表》到所属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还需提供:
1、被供养人属于孤寡老人、孤儿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被供养人经济状况证明;
2、被供养人属于养父母、养子女的公证书;
3、被供养人户口簿、身份证,在校学生证明;
4、被供养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对参保单位报送的工伤职工伤残待遇等材料进行核准时,对材料不齐的应在3日内填写《工伤职工待遇核准须补正材料告知书》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其补正的材料,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补齐材料3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伤保险待遇核准手续。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