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工伤职工现在还可以获得职业康复。”这位负责人说,由于工伤职工长时间没有参加工作,不仅使工伤职工身体机能下降,同时也会出现懒散、依赖、自卑甚至自暴自弃等心理,职业康复就是给这些人进行职业咨询与指导、技能培训、外展性服务、工作安置协调、工作环境改良、人体功效学设计,协助他们重返工作。
研究表明,越早进行职业康复,工伤职工返回工作岗位的可能性越大。“这是因为,职业康复的介入不仅可以有效提高工伤职工的工作能力,更可以在帮助工伤职工逐渐摆脱‘病人’角色,建立‘工作者’角色。”
由于工伤职工多为一线职工,本身文化水平不高。很多用人单位、甚至工伤职工家属自己都认为,只要身体功能康复好了,就自然可以回去工作,职业康复是多余的。
对此,省工伤康复中心专家表示,工伤职工身体功能康复好了,但还存在多种情况,使工伤职工无法重返工作。“比如,工人害怕再次受伤,有心理阴影。工人本人不愿意回去工作。这就需要提高工伤职工的工作能力、做好雇用关系协调、进行就业心理辅导、进行工具及环境改良。”省工伤康复中心专家表示,“目前凡是有就业需求的工伤职工都可以参与职业康复,即使是1-4级的工伤职工,也可以通过职业康复,帮助他们重新再就业或自主创业。”
康复费用保险基金担大头
据悉,2010年省工伤康复中心有91位工伤职工接受了职业康复,根据政府就业跟进统计,其中有38位患者返回了原公司原工作岗位;33位职业个案返回了原公司不同工作岗位;4位职业个案成功重新再就业。康复后再就业率高达82%。
工伤职工最为关心康复的费用问题。省工伤康复中心负责人表示,工伤职工无须担心。根据广东新工伤条例,职工住院治疗工伤、康复的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不低于统筹地区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支付。经批准转统筹地区以外门诊治疗、康复及住院治疗、康复的,其在城市间往返一次的交通费用及在转入地所需的市内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支付。
据介绍,目前职业康复的目标分八大层次,从高到低依次为:1、重返原公司原工作岗位;2、重返原公司原工作岗位,并进行部分工作任务调整;3、重返原公司不同工作岗位;4、重返不同公司原工作岗位;5、重返不同公司原工作岗位,并进行部分工作任务调整;6、重返不同公司不同工作岗位;7、培训后再就业;8、自主创业。工伤职工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向工伤康复部门提出自己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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