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前夕认定工伤赔偿缩水27万
2010年12月18日,东莞涌口的日资和雅鞋业宿舍管理员赵彦才被“气死”在工作岗位上。当月23日,涉事鞋厂和雅鞋业向东莞市社保局厚街分局提出工伤认定,就在工厂提交工伤申请翌日,人保部便对外颁布了新的《工伤保险条例》,按照新的规定,赵彦才工伤赔付标准或将翻数倍增至近35万元。但是,厚街社保分局在不到3个工作日内认定工伤,赔偿仍按旧规缩水至7万余元,继续上演备受诟病的“同命不同价”悲剧。
厚街社保分局此举引发家属不满,被质疑故意为企业规避赔偿,对此,厚街社保分局方面坚称“合法”,之所以快速认定工伤是出于“事实清楚和维稳需要”,更是“改进机关作风”。
宿舍管理员争吵中昏倒
今年刚满18岁的赵云杰坚信父亲赵彦才是位尽职尽责的员工,因为赵彦才死在了自己的工作岗位上。2010年12月18日上午,刚上班不久的厚街和雅鞋业(东莞)有限公司宿舍管理员赵彦才和往常一样,开始巡查员工宿舍。其间,发现了员工涂大郎违规旷工,赵彦才于是对其劝说。
同在和雅鞋业上班的赵云杰告诉南都记者:“涂大郎根本不听我父亲的,反而态度蛮横,对人恶语相向,就在争吵之中我父亲受不了刺激就当场晕倒了。”据悉,晕倒的赵彦才随后被厂方送至厚街医院救治,但是经抢救无效于当天宣告死亡。南都记者从赵云杰提供的赵彦才病历和死亡通知单上得悉,赵彦才被诊断为“心跳呼吸骤停”,并且“曾有高血压病史”。
家属签字次日国家新规发布
“我父亲是因为尽职工作才被活活气死的”,赵云杰对于父亲赵彦才的死至今很难接受,据赵云杰称:由于家庭特殊,只有他与父亲两人相依为命,同在和雅鞋业工厂里上班,“和雅鞋厂连劳动合同都不和我们签,更别说为我们购买社会工伤保险了。”
父亲去世后,赵云杰开始为父张罗后事,而且在亲友老乡的指点下提出工伤认定申请。12月21日,也就是赵彦才死后三天,厚街社保分局收到了和雅鞋业方面提交的赵彦才工伤认定申请。据厚街社保分局方面透露,工厂第一次提交申请时因为资料不齐备,所以直到12月23日才收到完整材料的申请。“23日当天,工厂催我在事件说明(工伤申请报告)上签字,我什么都不懂就签字了”。
赵云杰没想到,就是这么把名字一签,变相地让父亲的命“贬值”了二十多万元。
世事就是如此巧合。就在厚街社保局正式受理赵彦才工伤认定申请的第二天,也就是12月24日,中央政府门户网站上对外挂出了温家宝总理于2010年12月20日签署的第58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国务院令中指出“《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已于2010年12月8日经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赔偿相差27万
按照新的《工伤保险条例》计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将高达343500元。
但是,在和雅鞋业正式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第四天、网站对外挂出第586号国务院令的第三天,厚街社保分局在不足3个工作日内作出了赵彦才的工伤认定,认定书上称“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认定赵彦才于2010年12月18日所发生的事故导致的伤害属工伤”。
厚街社保分局的这时作出的工伤认定,言下之意即是赵彦才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将循旧例标准计算,也就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2009年东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200元的标准,赵彦才工亡补助金将局限在72000元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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