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据人社局统计,自开办工伤保险以来,我市5-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占总数的90%以上。可以说,只要参加补充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10人中有9人的工伤保险待遇可得到提高
四、存在的问题
目前,蓬莱市的补充工伤保险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但随着工作的发展,下步面临的难度将更大,任务更艰巨,这主要表现:(一)2011年1月1日新的工伤保险条例正式实施,其中原先由企业负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现纳入工伤基金赔付范围内,导致部分企业规避风险的意识降低。同时,补充工伤保险将1-4级伤残和工亡排除在保障范围之外,也造成部分企业参保意愿不强;(二)是部分企业负责人认识不足。一些企业负责人只注重眼前利益,不重视职工的权益,参保积极性不高。主要以商业、服务业等行业为主。他们往往以企业发生工伤率低为由,排斥、不认同补充工伤保险;(三)缺乏硬性措施,扩面推行难。参加补充工伤保险只是企业的自愿行为,我们只能依靠加强宣传和政策性疏导开展工作,难以从根本上解决扩面难题。
下一步我们将与人保健康烟台支公司积极协商,考虑从工伤认定方式(如适当放宽认定范围)和补充工伤赔付范围(如增加意外伤害和工亡赔偿)方面对补充工伤保险的政策进行细化和改进。通过探索将企业缴费高低与其工伤事故状况联系起来,加强对安全生产企业的评定工作,把补充工伤保险缴费与安全生产联系起来,对安全生产连续无事故的企业,适当调整缴费标准。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阶段性圈定攻关重点,积极扩大补充工伤覆盖面,让更多的工伤职工享受到应有的工伤待遇,更好地发挥补充工伤保险在化解企业劳资矛盾、减轻企业负担、维护社会稳定上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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