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
按时调整工伤职工定期待遇
今年,江苏各地要以确保工伤待遇发放为重点,比如依法执行新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将职工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转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以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项目范围。
同时,还要确保按时调整工伤职工定期待遇。该负责人表示,各地要统筹考虑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居民消费价格水平上涨幅度等因素,确定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幅度与养老金调整幅度相当,且不低于养老金调整标准。对定期待遇水平较低的,要加大调整幅度,逐步实现与同等级工伤职工大致平衡。确保每年的7月1日全省同步调整。
[生育]
居民医保生育费用能报销70%
今年江苏将加快职工生育保险制度的立法步伐,制定《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各地要将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在内的所有用人单位纳入生育保险范围,并积极探索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办法。确保到2012年底,全省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15万人。
将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分娩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且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将产前检查费用纳入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全面落实参保居民产前检查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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