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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实施军人保险法 伤亡险由国家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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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军人保险法,将于7月1日开始施行。该法对军人伤亡保险、退役养老保险、退役医疗保险和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的建立、缴费和转移接续等作了规定。
  军人保险法规定,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参加保险,应当缴纳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国家给予相应补助。个人缴费和国家补助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还对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实现就业或者军人退役时,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转入地方作了规定。

  此外,军人保险法对军人保险经办与监督事项作了规定;对不按照规定缴纳保险费,贪污、侵占、挪用军人保险基金以及骗取军人保险待遇等违法行为,明确了法律责任。(文章来源: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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