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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上调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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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此次调整对象包括2011年12月31日前开始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伤人员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并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河南人社厅要求各地在今年8月底前,将增加的待遇发放到位。

  记者了解到,此次调整所需费用,由现发放资金渠道支付,工伤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包括按退休人员安置),并按养老保险政策调整养老金的,不在此次调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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