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更深层次的原因,人社部门的忧虑在于,未参保的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并不规范,没有足够的财产,先行支付后追缴回的可能性不大。同时,部分工作人员担心先行支付制度会给人以“不参保就能享受待遇”的印象,导致工伤保险缴费扩面困难,进一步影响基金收入。调研数据显示,拒绝先行支付制度的城市中,以“当事人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基金会出现缺口”为由的有69个城市,占34.8%。“用人单位若不存在了就没有了被追偿主体”的有26个,占13.1%。
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研究员叶明欣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其实这些问题都有克服的途径和方法,比如提高工伤保险基金统筹层次,降低区域性基金风险等。
报告认为,工伤保险基金的作用在于扶助工伤劳动者,而不在于累积。全国工伤保险基金的盈余逐年递增,已达700多亿元,已经为先行支付的落实奠定了基础。(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