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工伤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2011年领取工伤保险伤残津贴等定期待遇人员平均待遇每人每月1523.40元,比2005年增加769.30元,增长102.02%,年均增长12.43%,改善了工伤人员的生活条件(见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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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违纪违规问题。
——部分地区扩大范围支出工伤保险基金3098.72万元。其中:用于基层经办机构等单位工作经费1824.29万元,用于平衡市级、县级财政预算40.22万元,用于修建基层单位办公用房等1234.21万元。
——9个市本级和10个县的经办机构审核不够严格,向983名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件的人员发放待遇168.35万元。
——个别社保工作人员冒用其他人员工伤信息及资料,骗取工伤保险基金4.56万元。
(二)制度执行和业务管理还不够严格。
——部分地区资金管理不够规范。7个省本级、22个市本级和53个县5.78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6个省本级、37个市本级和98个县的经办机构等部门和单位多头开户185个、违规开户113个;6个市本级和18个县保费征收机构等单位延压工伤保险费收入1943.37万元;1个省本级、15个市本级和129个县工伤保险基金预算编制不规范,有46家单位封闭运行的工伤保险基金未纳入当地社会保险基金决算;2个市本级645.43万元调剂金管理不规范;12.06亿元工伤保险基金存在会计记账和核算错误等问题。
——部分地区业务管理不够规范。6个市本级和22个县3.50亿元财政补助资金未及时足额拨付到位;6个市本级和10个县征收机构应征未征工伤保险费0.33亿元;3个省本级、3个市本级和3个县征收机构擅自减免工伤保险费0.58亿元;19个省本级、132个市本级和618个县的部分单位通过少报缴费基数等方式少缴工伤保险费8250.34万元;7个市本级和17个县隐瞒欠费2112.37万元;1个省本级和1个市本级擅自核销欠费385.05万元;7个省本级、38个市本级和133个县欠缴工伤保险费3.89亿元;1个市本级和8个县未及时发放工伤保险待遇450.09万元;部分地区存在以物抵费等其他业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涉及金额3.21亿元。
——部分人员未纳入工伤保险。审计抽查农民工较为集中的企业中,有42.89万名农民工未参加工伤保险。
——部分单位工伤保险基金仍封闭运行。截至2011年底,全国有55家单位仍自行管理工伤保险基金28.07亿元,其中10家单位执行不同于当地的缴费基数核定和缴费比例政策,有3家单位执行不同于当地的待遇核定办法。
四、需要进一步研究完善的问题
截至2011年底,有1个市本级和1个县自定政策对工伤保险参保年龄、户籍等参保条件作出限制。
此外,部分地区未严格做到专款专用,有4.02亿元工伤保险基金在不同保障项目间相互串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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