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医药费的标准_交强险医药费的标准是什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精神看出,保险公司应先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医疗费赔偿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只有超出限额的部分损失,才以双方当事人的过错分担。
1、以下费用不属赔偿范围
(1)与保险事故无关的检查、治疗及相关费用(包括伤者原发疾病;伤者伤情已愈,经治医生建议出院,但伤者拒不出院所发生的费用)。
(2)医疗事故、差错扩大的费用。
(3)无转院证明或未经我司同意,私自转院后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4)非特殊病情需要或我司同意,住院治疗期间门诊或院外发生的费用(包括外购药品、器材等)。
(5)非特殊病情需要或我司同意,未在能提供电脑发票的县级以上医院治疗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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