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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一至十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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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42)肺段切除;

  43)其他职业性肺部疾患,肺功能正常;

  44)肝部分切除;

  45)胆道修补术后;

  46)脾部分切除;

  47)胰部分切除;

  48)腹壁缺损10厘米左右;

  49)胃部分切除;

  50)小肠部分切除;

  51)一侧肾上腺缺损;

  52)输尿管修补术后;

  53)尿道修补术后;

  54)一侧睾丸,副睾丸切除;

  55)一侧输精管缺损,不能修复;

  56)已育妇女单侧卵巢切除;

  57)已育妇女单侧输卵管切除;

  58)已育妇女单侧乳腺切除;

  59)性功能障碍;

  60)急性放射皮肤损伤Ⅳ度,及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手术治疗后影响肢体功能;

  61)放射性皮肤溃疡经久不愈者.

  九级

  1)癫痫轻度;

  2)颅骨缺损≥25平方厘米,无功能障碍;

  3)脑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4)第Ⅴ对脑神经眼支及第Ⅵ对脑神经麻痹;

  5)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

  6)鼻或面颊部有明显畸形或〉3平方厘米的增生性瘢痕;

  7)颈部瘢痕畸形;

  8)全身瘢痕面积30% ̄39%;

  9)鼻再造术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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