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负担
交通食宿费用基金“埋单”
案例:宋某在石市某企业工作时,被铁屑击中眼睛受伤,在石手术两次,后转往北京就医。经工伤认定后,宋某在北京就医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用,全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企业和个人都无需承担。
解析:新《条例》将原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以及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改由工伤保险基金统一支付。
按照日前河北省人社厅有关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内的标准为20元/天/人,统筹地区以外为35元/天/人;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费用市内交通补贴15元/天/人,长途公共汽车实报实销,火车硬座(头等席以下)实报实销,乘卧铺或飞机须报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同意后实报实销;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食宿费用报销标准为省内80元/天/人,省外150元/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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