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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拟新增工伤鉴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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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江西拟新增工伤鉴定标准,事业单位和律所等也要参保,基金储备金提取标准拟下调,拟提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同时,上班时受到意外伤害也算为工伤。
  并拟修改工伤保险基金储备金相关内容,明确:各统筹地区应当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储备金,储备金应当按本统筹地区当年征缴的工伤保险基金收入的5%提取,逐年积累,达到统筹地区当年工伤保险基金总额的20%时不再提取。而此前的规定是:储备金应当按本设区市当年工伤保险基金结余总额的20%提取,逐年积累,达到当年工伤保险基金总额的50%时,不再提取。这意味着,工伤保险基金储备金提取标准有望出现下降。

  上班时受到意外伤害算工伤

  与原规定相比,该《办法》还新增了工伤认定内容,明确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等。

  拟提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经过对比发现,该《办法》拟对工伤保险待遇作较大调整,所涉及内容较多也较复杂,但其核心内容是: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金额减少,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大幅度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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