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律师: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因为你和老板之间是一种雇佣关系,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1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也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规定,你写好起诉状,将相关材料准备好,就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待岗在家还能享受哪些待遇
马女士:我是一家乡镇企业的职工,但是单位效益一直不是很好。2000年,单位被别人承包经营后,我们就一直待在家里。现在单位又把土地给卖了,我想问,我们这些老职工能享受什么样的待遇?
孟律师:虽然你一直待岗在家,但仍然是这家单位的职工。那么,单位就应该给你缴纳医疗、
养老保险等,如企业拒绝给其缴纳保险费,根据《劳动法》第100条的规定,其应受到行政处罚。因此,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你补缴这几年的养老保险,如果单位不补缴的话,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维护自己的权利。
1970年受了工伤现在能得到什么补偿
刘女士:我丈夫在1970年工作的时候受了工伤,现在已经离休了。我想咨询一下,他现在还能得到什么补偿呢?
孟律师:由于上世纪70年代时,我国相关法律并不健全,所以只能按照当时的政策,由原单位进行补偿。如果现在还想要求补偿的话,并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规定,建议你们还是找原单位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