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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征民意 在岗突发疾病死亡视同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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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昨天,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省法制办公布《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上下班工伤认定还要看责任

  上下班途中发生伤害如何认定?《办法》提出,上下班途中是指职工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或者加班加点后在合理时间内通过合理路线上下班的途中。

  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的认定,以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或者司法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出具的有效证明资料为依据。其中,“非本人主要责任”意味着如果本人在交通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即使受伤了也不能算工伤。

  工伤保险待遇

  六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60%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以本人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到法定退休年龄。

  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低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缴费基数按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扣除本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部分后,实际领取额低于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和六级伤残,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发放的伤残津贴分别为离岗前的本人工资的70%和60%。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扣除本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部分后,实际领取额低于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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