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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少年冒用他人身份证入职工伤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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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5岁少年在工厂上班时间被绞断手指,理应属于工伤,奈何未满十八岁,冒用他人身份证,使得无法明确他和工厂之间的劳动关系。这样的情况下,能获得工伤赔偿吗?
  对于是否知道雇用童工?林厂长表示,小彭进工厂时,提供给他们的是一个叫陈某文(化名)的身份证,照片和小彭相像,他们因此无法辨认小彭的真实身份。此外,林厂长坦言,因流水线作业操作较简单,所以他们并没有安排岗前培训,就直接让小彭上岗。

  林厂长称,他们和小彭家属因赔偿问题,多次协调无果,他们不想再以协调的方式解决此事,要求小彭的家属走司法程序,等伤残鉴定等级和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再进行赔偿。

  “只要是上班时间受的伤,不管什么原因,都属工伤。”长乐劳动局劳动关系科李科长表示,该工厂厂长和管理人员承认小彭是工厂的职工。但他们了解到,小彭向工厂提供的身份证并非本人,而且小彭向他们提供的医院证明等申请工伤认定材料也不是他本人的,这就使他们无法明确小彭和工厂之间的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他们暂时无法受理此案,建议双方先协调解决。如果一方不愿协调,他们只能向小彭的家属开出劳动关系的补件通知书。

  小彭家属持该通知书,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或长乐法院提出申请,确认小彭和湛兴轻工业制造有限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确认后,他们就可以受理此案,再按程序到工厂调查取证小彭的受伤经过,最后做出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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