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工伤保险 > 正文
 
受工伤后保险基金已支付单位仍应补偿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服务公司称已依法为小李办理了工伤保险,出工伤后积极配合他看病治疗,同时为其做了工伤申请及伤残认定,目前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已经领回来了,除此之外,单位不同意支付额外费用。

  受工伤后保险基金已支付单位仍应补偿

  保安员小李工作时因追赶可疑人员被对方扎伤致残,虽然被鉴定为工伤,但单位认为已为其缴纳工伤保险,所有费用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便不再给小李发工资。近日丰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裁决单位向小李支付各种补偿和赔偿共计18万余元。仲裁员王爱文介绍,虽然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但职工受了工伤后,仍有一部分赔偿费用是由单位来支付的。

  案情

  保安员出工伤单位拒付相应费用

  去年5月1日,20岁的小李被某服务公司聘为保安员,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公司提供宿舍,月工资为2000元。

  2011年9月24日夜间,正值小李当班,他发现有可疑人员,在追赶过程中被对方扎伤,遂住院治疗。同年11月21日,经社保部门认定为工伤,后被鉴定为已达到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七级。

  出院后,因左手部分功能障碍无法上班,小李只好在公司外租房住。从2011年9月30日起,服务公司一直未支付工资,也没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今年7月,小李以单位拖欠工资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索要经济补偿。双方协商未果,于是他来到丰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维权,要求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仲裁庭审时,服务公司称已依法为小李办理了工伤保险,出工伤后积极配合他看病治疗,同时为其做了工伤申请及伤残认定,目前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已经领回来了,除此之外,单位不同意支付额外费用。

  经过审理,丰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裁决服务公司向小李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共计18万余元。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