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墙上,整齐地排列着一张张黝黑而消瘦的农民工肖像。他们因无钱医治,全部死于一种叫“尘肺”的职业病。记者从2月23日举办的农民工尘肺病防治与救助对策研讨会上获悉,专家估算,一个尘肺病人每年给国家带来经济损失约3.41万元,按照2010年统计的尘肺病患者67万人计算,每年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很多尘肺病农民工,“40岁前以命换钱,50岁后以钱换命”,巨额医疗费让缺乏工伤保险的他们无力承担。
“尘肺病农民工的治疗费,甚至超过其终生创造的劳动价值。”大爱清尘基金湖南工作区负责人戴春在长期走访中发现,尘肺病农民工丧失劳动能力,但因没有纳入工伤保险而得不到基本的医疗救治,病死率极高。许多产生粉尘等职业危害的企业,特别是非公中小企业没有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以湖南省常德市为例,目前已诊断职业病患者8000多名,其中尘肺病人占95%以上。现存活职业病患者6000多名,其中约3000人没有参加工伤保险。
据了解,尘肺病患者中,90%的人在30~50岁之间发病,他们都是家里的经济支柱。患病后丧失劳动能力,使这些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断了生活来源,而巨额治疗费更是他们无法承担的。“洗一次肺就需要1万多元,许多尘肺病农民工没有这个条件。”戴春估算,尘肺病患者每年因气胸、肺气肿等并发症导致的住院应急治疗少则三四次,多则需要长期住院,每次治疗费用都需要几千元至万元不等。有的尘肺病患者迫于生活压力不得不带病打工,加速了病情恶化。
“在现行法律与制度框架下,完全可以解决尘肺病农民工的医疗救助和部分生活救助问题,尤其可发挥《社会保险法》中"先行支付"条款的作用。”北京义联劳动法律援救与研究中心主任黄乐平曾对获得诊断的职业病患者进行采样,发现“私了”的占到42%。“这样他们可以尽快拿到活命钱,但远远低于应获得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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